闵行抵押合同纠纷律师团-合同纠纷追诉期多久

发布时间:2023-02-04 15:04:42 来源:公司

合同纠纷在日常中比较常遇到的,因为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是有效的,接下来将由誉远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根据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约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保护。关于规定借款利率超过多少不合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订货合同可以转让。但如果订货合同一方没有通知另一方,擅自与第三人订立转让订货合同的,该转让行为对订货合同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转让方承担。

合同效力待定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根据相关规定,合同一方抗辩的情况仅包括: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后履行一方,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未履行的,由先履行一方,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由双方同时。关于合同效力待定能不能作为违约抗辩理由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主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不能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关于单方面违约应当支付多少违约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合同违约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等范围内,可以在税前扣除。而违约金也算损失的一种,故可以在税前扣除。关于合同违约金是否可税前扣除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不动产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资料,不动产机构应当提供。有关机关可以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资料。

《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依据:《中华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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